本標準規定了16MNDG低溫鋼管的分類、代號、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45?C級~-100?C級低溫壓力容器管道以及低溫熱交換器管道用無縫鋼管。 GB/T18984-2003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22—1984 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3.5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還原型硅鉬酸鹽光度法測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10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銅鐵試劑分離一鉻天青S光度法測量鋁含量 GB/T 223.14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鉭試劑萃取光度法測定釩含量 GB/T 223.16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變色酸光度法測定鈦量 GB/T 223.25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測定鎳量 GB/T 223.26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硫氰酸鹽直接光度法測定鉬量 GB/T 223.27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硫氰酸鹽一乙酸丁酯萃取分光光度法測定鉬量 GB/T 223.39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氯磺酚S光度法測定鈮量 GB/T 223.59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銻磷鉬藍光度法測定磷量 GB/T 223.6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高碘酸鈉(鉀)光度法測定錳量 GB/T 223.68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管式爐內燃燒后碘酸鉀滴定法測定硫含量 GB/T 223.69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管式爐內燃燒后氣體容量法測定碳含量 GB/T 226鋼的低倍組織及缺陷酸蝕檢驗法(neq ISO 4969:1980) GB/T 228金屬材料室溫拉伸試驗方法(eqv ISO 6892:1998) GB/T 229金屬夏比缺口沖擊試驗方法(eqv ISO 83:1976,ISO 148:1983) GB/T 241金屬管液壓試驗方法 GB/T 242金屬管擴口試驗方法(eqv ISO 8493:1986) GB/T 244金屬管彎曲試驗方法(eqv ISO 8491:1986) GB/T 246金屬管壓扁試驗方法(eqv ISO 8492:1986) GB/T 1979結構鋼低倍組織缺陷評級圖 GB/T 2102 鋼管的驗收、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GB/T 4336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的光電發射光譜分析方法(常規法) GB/T 5777—1996無縫鋼管超聲波探傷檢驗方法(eqv ISO 9303:1989) GB/T 7735鋼管渦流探傷檢驗方法(eqv ISO 9304:1989) GB/T 10561—1989 鋼中非金屬夾雜物顯微評定方法(eqv ISO 4967:1979) GB/T 12606鋼管漏磁探傷方法(eqv ISO 9402:1989) GB/T 17395~1998無縫鋼管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neq ISO 1127:1992,ISO 4200:1991,ISO 5252:1991) GB/T 17505鋼及鋼產品交貨一般技術要求(eqv ISO 404:1992) 3分類、代號 本標準生產的無縫鋼管按產品加工方式分為兩類,類別和代號為: 熱軋(擴)鋼管WH 冷拔(軋)鋼管WC 本標準所列鋼的牌號后的字母“DG”分別是“低溫”、“管道”'漢語拼音的首位字母。 4 訂貨內容 按本標準訂購鋼管的合同或訂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標準編號; b)產品名稱; c)牌號; d)交貨重量或數量; e)尺寸規格; f)制造方法; g)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及重量 5.1 外徑和壁厚 5.1.1 鋼管的外徑和壁厚(不大于25mm)應符合GB/T 17395-1998 中表1的規定。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可生產規定以外規格的鋼管。 5.1.2 鋼管外徑(D)和壁厚(S)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鋼管的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鋼管種類 鋼管尺寸 允許偏差 熱軋(擴)鋼管(WH) 外徑 <351 ±1.0%(**小±0.50) ≥351 ±1.25%D 壁厚 ≤25 ±12.5%Sa(**小±0.4) 冷撥(軋)鋼管(WC) 外徑 ≤ 30 ±0.20 >30~50 ±0.30 >50 ±0.75%D 壁厚 ≤3 -12.5%S -10%S >3 ±10%S A對外徑大于等于351的熱擴管,壁厚允許偏差為: ±15%S。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可生產表1規定以外尺寸允許偏差的鋼管。 5.2 長度 5.2.1 通常長度: 鋼管的通常長度為4 000 mm~12 000 mm。 經供需雙方協商,可交付不超過該批鋼管交貨總重量5%的長度不小于3 000 mm的短尺管。 5.2.2 定尺長度和倍尺長度: 鋼管的定尺長度和倍尺總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全長允許偏差為+20mm。每個倍尺長度應按下列規定留出切口余量: 外徑≤159 mm ………………………………………………………5 mm~10 mm; 外徑>159 mm…………………………………………………………10 mm~15 mm。 5.3 彎曲度 鋼管的彎曲度應不大于如下規定: 壁厚≤15 mm…………………………………………………………………1.5 mm/m; 壁厚>15 mm…………………………………………………………………2.O mm/m; 外徑≥351 mm的熱擴管…………………………………………………3.O mm/m。 5.4 端頭外形 鋼管兩端端面應與鋼管軸線垂直,切口毛刺應予清除。 5.5 不圓度和壁厚不均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鋼管的不圓度和壁厚不均應分別不超過外徑和壁厚公差的80%。 5.6 交貨重量 5.6.1 鋼管按實際重量交貨,亦可按理論重交貨。鋼管理論重量按GB/T 17395-1998 中的表1的規定(鋼的密度為7.85kg/m3)。 5.6.2 重量允許偏差: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貨鋼管的實際重量與理論重量允許偏差為: 單根鋼管:±10%; 每批**小為10t的鋼管:±7.5%。 5.7 標記示例 示例1:用牌號為10MnDG的鋼制造的,外徑為159mm,壁厚為7mm,長度為6000mm的熱軋(擴)鋼管其標記為: 10MnDG-159×7×6000-GB/T 18984-2003 示例2:用牌號為10MnDG的鋼制造的,外徑為159mm,壁厚為7mm,按通常長度交貨的冷撥(軋)鋼管其標記為: WC 10MnDG-159×7×-GB/T 18984-2003 6 技術要求 6.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 6.1.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2的規定,鋼管按熔煉成分驗收。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鋼的牌號。 6.1.2 當需方要求進行成品分析時,應在合同中注明。成品 化學成分(質量分數) /% 牌 號 C Si Mn P S Ni Mo V 16MnDG O.12~O.20 O.20~O.55 1.20~1.60 ≤O.025 ≤O.025 10MnDG ≤O.13 O.17~O.37 ≤1.35 ≤O.025 ≤O.025 ≤O.07 09DG ≤O.12 O.17~O.37 ≤O.95 ≤O.025 ≤O.025 ≤O.07 09Mn2VDG ≤O.12 O.17~O.37 ≤1.85 ≤O.025 ≤O.025 ≤O.12 06Ni3MoDG ≤O.08 0.17~O.37 ≤O.85 ≤O.025 ≤O.025 2.5~3.7 O.15~O.30 ≤O.05 注:10MnDG和06Ni3MoDG的酸溶鋁分別不小于O.015%和O.020%,但不作為交貨條件;為改善鋼的性能, 16MnDG、09DG和10MnDG可加入O.01%~O.05%的Ti,09Mn2VDG可加入O.01%~O.10%的Ti或 O.015%~O.060%的Nb。 6.2 制造方法 鋼應采用氧氣轉爐或電爐冶煉并加爐外精煉制造。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制造。 鋼管應采用熱軋(擴)或冷拔(軋)方法制造。 6.3 交貨狀態 鋼管以正火狀態交貨。當終軋溫度不低于相變臨界溫度(Ar3)可視為正火處理。 6.4 力學性能 6.4.1 鋼管的縱向力學性能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鋼管的縱向力學性能 牌 號 抗拉強度 下屈服強度 Rel/MPa 斷后伸長率a A/% Rm/MPa 壁厚≤16 mm 壁厚>16 mm 1號試樣 2號試樣b 3號試樣 16MnDG 490~665 ≥325 ≥315 ≥30 10MnDG ≥400 ≥240 ≥35 09DG ≥385 ≥210 ≥35 09Mn2VDG ≥450 ≥300 ≥30 06Ni3MoDG ≥455 ≥250 ≥30 a 外徑小于20 mm的鋼管,本表規定的斷后伸長率值不適用,其斷后伸長率值由供需雙方商定。 b 壁厚小于8 mm的鋼管,用2號試樣進行拉伸試驗時,壁厚每減少1 mm其斷后伸長率的**小值應從本表規 定**小斷后伸長率中減去1.5%,并按數字修約規則修約為整數。 6.4.2 鋼管的縱向低溫沖擊性能應符合表4的規定。鋼管低溫沖擊試驗采用夏比縱向(V型缺口)試樣,試驗溫度:16MnDG、09DG和10MnDG為-45℃,09Mn2VDG為-70℃,06Ni3MoDG為-100℃。 表4鋼管的縱向低溫沖擊性能 沖擊功a Akv/J 試樣尺寸/mm 一組(3個)的平均值 2個的各自值 1個的****值 10×10×55 ≥21 ≥21 ≥15 7.5×10×55 ≥18 ≥18 ≥13 5×10×55 ≥14 ≥14 ≥10 2.5×10×55 ≥7 ≥7 ≥5 a 對不能采用2.5 mm×lO mm× 55 mm沖擊試樣尺寸的鋼管,沖擊功由供需雙方協商。 6.5 工藝性能 6.5.1 液壓試驗: 鋼管應逐根進行液壓試驗,試驗壓力按式(1)計算,****試驗壓力不超過10 MPa。在試驗壓力下,穩壓時間應不少于5 s,鋼管不得出現滲漏現象。 P=2 SR/D …………………………(1) 式中: P——試驗壓力,單位為兆帕(MPa); S——鋼管的公稱壁厚,單位為毫米(mm); D——鋼管的公稱外徑,單位為毫米(mm); R——允許應力,為表3中規定下屈服強度的60%,單位為兆帕(MPa)。 供方可用漏磁探傷或渦流探傷代替液壓試驗。漏磁探傷的對比樣管外表面縱向缺口槽應符合GB/T 12606中的L4等級;渦流探傷的對比樣管鉆孔應采用GB/T 7735中驗收等級A。 6.5.2 壓扁試驗: 外徑25 mm~400 mm且壁厚不大于25 mm的鋼管應進行壓扁試驗。鋼管壓扁后的平板間距離H按式(2)計算: ' 式中: H——平板間距離,單位為毫米(mm); S——鋼管的公稱壁厚,單位為毫米(mm); D——鋼管的公稱外徑,單位為毫米(mm); a——單位長度變形系數,為0.08。 壓扁試驗后,試樣彎曲處外側不得出現裂縫或裂口。 6.5.3 彎曲試驗: 根據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用牌號10MnDG、09Mn2VDG和06Ni3MoDG鋼制造的外徑小于40 mm的鋼管可進行彎曲試驗。 彎曲試驗的彎心半徑為鋼管公稱外徑的6倍,彎曲角度為900,彎曲后試樣不得出現裂縫或裂口。 6.5.4 擴口試驗: 根據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用牌號10MnDG、09Mn2VDG和06Ni3MoDG鋼制造的壁厚不大于8 mm、外徑不大于140 mm的鋼管可進行擴口試驗。 擴口試驗在室溫狀態下進行,頂芯錐度為300、450和600中的一種。擴口試樣外徑的擴口率應符合表5規定,擴口后試樣上不得出現裂縫或裂口。 表5外徑的擴口率 內徑/外徑 擴口率 /% ≤O.6 12 >O.6~O.8 15 >O.8 19 6.6 低倍組織檢驗 用牌號09Mn2VDG和06Ni3MoDG鋼制造的鋼管,應進行低倍組織檢驗。 鋼管橫截面酸浸試片上不得有目視可見的白點、夾雜、皮下氣泡、翻皮和分層。 6.7 非金屬夾雜物檢驗 用牌號09Mn2VDG和06Ni3MoDG鋼制造的鋼管,應進行非金屬夾雜物檢驗。 鋼中非金屬夾雜物檢驗應采用GB/T 10561中A法和JK標準評級圖評定,A、B、C、D各類夾雜物級別應分別不大于2.5級,按其中**嚴重者判定。 b.8無損檢驗 用牌號09Mn2VDG和06Ni3MoDG鋼制造的鋼管應逐根進行超聲波檢驗。冷拔(軋)鋼管的對比樣管外表面縱向缺口槽深度應符合GB/T 5777中c8的規定,熱軋(擴)鋼管的對比樣管外表面縱向缺口槽深度應符合GB/T 5777中C10的規定。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牌號09Mn2VDG和06Ni3MoDG的鋼管可增做其他無損檢驗,16MnDG、OgDG和10MnDG等牌號的鋼管也可增做無損檢驗。 6.9 表面質量 鋼管的內外表面不得有折疊、軋折、離層、裂紋和結疤。這些缺陷應完全清除,清除處的實際壁厚不得小于壁厚的**小值。 凡深度不超過鋼管壁厚負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許存在。 7試驗方法 7.1 鋼管尺寸和外形應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進行測量。 7.2 鋼管的內外表面應在充分照明條件下逐根進行目視檢查。 7.3 鋼管的其他檢驗項目和試驗方法應符合表6的規定。 表6 鋼管的檢驗項目、試驗方法和取樣數量 序號 檢驗項目 試驗方法 取樣數量 1 化學成分 GB/T 222、GB/T 223、GB/T 4336 每爐(罐)取1個試樣 2 拉伸試驗 GB/T 228、附錄A 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1個試樣 3 沖擊試驗 GB/T 229 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3個試樣 4 液壓試驗 GB/T 241 逐根 5 壓扁試驗 GB/T 246 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1個試樣 6 彎曲試驗 GB/T 244 每批在任一鋼管上取1個試樣 7 擴口試驗 GB/T 242 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1個試樣 8 超聲波探傷 GB/T 5777 逐根 9 渦流探傷 GB/T 7735 逐根 10 漏磁探傷 GB/T 12606 逐根 11 低倍組織檢驗 GB/T 226、GB/T 1979 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1個試樣 12 非金屬夾雜物檢驗 GB/T 10561 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1個試樣 13 表面質量檢查 目視 逐根 14 尺寸及外形檢查 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 逐根 8檢驗規則 8.1 檢查和驗收 鋼管的檢查和驗收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 8.2 組批規則 鋼管按批進行檢查和驗收。每批鋼管由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格和同一熱處理制度(爐次)的鋼管組成,每批鋼管的數量不超過如下規定: 外徑≤76 mm,壁厚≤3 mm…………………………………………400根 外徑>351 mm………………………………………………………………50根 其他尺寸……………………………………………………………………200根 剩余鋼管的根數,如不少于上述規定的50 9/5時,則單獨列為一批;少于上述規定的50%時,可并入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和同一規格的相鄰一批中。 8.3 取樣數量 每批鋼管各項性能檢驗的取樣數量應符合表6規定。 8.4 復驗與判定規則 鋼管的復驗與判定應符合GB/T 2102和GB/T 17505的規定。 9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鋼管的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T 2102的規定。 附 錄A (規范性附錄) 鋼管拉伸試驗取樣規定 A.1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標準拉伸試驗取樣的有關規定。 A.2試樣的種類 根據鋼管外徑和壁厚按表A.1規定制取試樣。 表A。1 試樣型號及種類 鋼管尺寸/mm 試樣型號 試樣種類 外徑≤30 1 管段試樣 30<外徑≤50 2A 弧形截面條狀試樣 50<外徑≤170 2B 弧形截面條狀試樣 外徑>170 2C 弧形截面條狀試樣 壁厚>16 3 圓形截面試樣 A. 3試樣的尺寸和形狀 A.3.1 管段試樣(1號試樣)的形狀和尺寸應符合圖A.1的規定,試樣橫截面為管材截面,在裝夾端放入一金屬芯棒。在這時,平行部分的長度應不小于100mm。 標距L0=50mm 圖A.1 管段試樣的形狀和尺寸 A.3.2 條狀試樣(2號試樣)的形狀和尺寸應分別符合圖A。2和表A。2的規定。 圖A.2條狀試樣的形狀 表A.2 條狀試樣尺寸 試樣型號 寬度 b。 標距 L。 平行部分長度 L 圓角半徑 R 厚度 a0 2A 19 50 60 ≥15 管材壁厚 2B 25 50 60 ≥15 管材壁厚 2C 38 50 60 ≥15 管材壁厚 注1:試樣平行部分的橫截面為管材切出的弧形截面。 注2:試樣裝夾端可在室溫錘平。 A.3.3 鋼管壁厚大于16mm時,應采用經機加工的直徑為14mm的圓樣(3號試樣)。其試樣形狀和尺寸應分別符合圖A.3和表A.3。 圖A.3 圓形試樣的形狀 A. 4試樣平行部分的尺寸允許偏差 A.4.1 試樣經機加工的平行部分的直徑和寬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A.4的規定。 表A.4 試樣平行部分尺寸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直徑(或寬度) 允許偏差 4~16 士O.5 >16~40 . ±O.7 A.4.2經機加工的試樣,其直徑和寬度在平行部分全長上應均勻,****值和**小值之差不得超過表A.5的規定。 表A.5 試樣平行部分尺寸極差 單位為毫米 直徑(或寬度) ****值和**小值之差 >6~18 O.04 >18 O.05 |